发明名称 |
一种可更换防水台的高跟鞋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更换防水台的高跟鞋,包括鞋面、鞋底和鞋跟,高跟鞋(100)还包括以可拆卸连接方式固定在鞋底(40)的防水台(30);其中,防水台(30)设置有第一凸出部件(311)和第二凸出部件(312),并且鞋底(40)的前脚掌部设置有与第一凸出部件(311)相配合的第一凹陷部件(401)和与第二凸出部件(312)相配合的第二凹陷部件(407),以便将防水台(30)固定在鞋底(40)上。本实用新型的高跟鞋能够实现无需任何工具即可随时随地更换防水台,在防水台磨损严重时只需更换防水台而不需要丢弃整双鞋子,经济环保。同时,不采用胶水粘结,牢固性更好。 |
申请公布号 |
CN205547568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9.07 |
申请号 |
CN201620199534.6 |
申请日期 |
2016.03.15 |
申请人 |
成都市艾米奇鞋业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林玉春 |
分类号 |
A43B7/38(2006.01)I;A43B13/36(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3B7/38(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富天文博兴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2 |
代理人 |
刘寿椿 |
主权项 |
一种可更换防水台的高跟鞋(100),包括鞋面(10)、鞋底(40)和鞋跟(20),其特征在于:所述高跟鞋(100)还包括以可拆卸连接方式固定在所述鞋底(40)的防水台(30);其中,所述防水台(30)设置有第一凸出部件(311)和第二凸出部件(312),并且所述鞋底(40)的前脚掌部设置有与所述第一凸出部件(311)相配合的第一凹陷部件(401)和与所述第二凸出部件(312)相配合的第二凹陷部件(407),以便将所述防水台(30)固定在所述鞋底(40)上。 |
地址 |
610043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川藏路成双段鞋都南路139号(武侯新城管委会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