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带有电子支付功能的贩卖机 |
摘要 |
一种带有电子支付功能的贩卖机,包括机身和控制模块,机身内设有与控制模块电性接通的自动货品推送装置,机身上设有取货口,控制模块通过货品推送指令,使自动货品推送装置将货品推送至取货口,其特征是,所述控制模块上设有无线通讯模块,无线通讯模块与移动终端通过wifi网络接通,并通过移动终端上的电子支付平台,启动控制模块的货品推送指令,采用该结构的贩卖机,可利用移动终端发射信号至贩卖机的无线通讯模块,无线通讯模块接收信号进行对货品信息的处理,再将处理好的信息发送至贩卖机内的控制模块,控制模块传递信息至推送装置,将货品推送至取货口,使用便利。 |
申请公布号 |
CN205541114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8.31 |
申请号 |
CN201620114397.1 |
申请日期 |
2016.02.05 |
申请人 |
佛山市顺德区奥达信电器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陈鹏;关俊荣;梁永诒;刘裕堂;陈飞鹏 |
分类号 |
G07F11/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7F11/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刘孟斌 |
主权项 |
一种带有电子支付功能的贩卖机,包括机身(1)和控制模块(2),机身(1)内设有与控制模块(2)电性接通的自动货品推送装置(3),机身(1)上设有取货口(4),控制模块(2)通过货品推送指令,使自动货品推送装置(3)将货品推送至取货口(4),其特征是,所述控制模块(2)上设有无线通讯模块(5),无线通讯模块(5)与移动终端通过wifi网络接通,并通过移动终端上的电子支付平台,启动控制模块(2)的货品推送指令。 |
地址 |
528300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辉路18号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