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网络个人录像业务实现的方法及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NPVR业务实现的方法及装置,包括:业务系统收到NPVR请求后,向CDN系统发送NPVR请求;CDN系统控制与所述NPVR请求对应的CDN节点进行录制节目,录制节目完成后,CDN系统向存储系统发送存储请求;存储系统根据所述存储请求,从所述CDN系统中获取录制节目得到的NPVR文件,并保存,然后通过CDN系统通知业务系统NPVR业务完成。本发明通过CDN系统将NPVR内容存储到存储系统中,CDN系统中的NPVR内容不再归档,而是作为普通的TVOD内容处理,在达到老化时间后,就可以进行老化处理(删除);解决了由于用户增多NPVR业务需求增加而导致CDN系统存储空间紧张的问题。 |
申请公布号 |
CN102833579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8.31 |
申请号 |
CN201210282376.7 |
申请日期 |
2012.08.09 |
申请人 |
山东智慧生活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黄道臣;田培金;王枚 |
分类号 |
H04N21/231(2011.01)I;H04N21/274(2011.01)I;H04N21/437(2011.01)I |
主分类号 |
H04N21/231(2011.01)I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神州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24 |
代理人 |
邓扬 |
主权项 |
一种网络个人录像业务实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业务系统收到网络个人录像NPVR请求后,向内容分发网络CDN系统发送NPVR请求;CDN系统控制与所述NPVR请求对应的CDN节点进行录制节目,录制节目完成后,不向所述CDN节点下发归档任务,CDN系统向新增的存储系统发送存储请求;所述存储系统根据所述存储请求,从所述CDN系统中获取录制节目得到的NPVR文件,并保存,然后通过CDN系统通知业务系统NPVR业务完成。 |
地址 |
264000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明达西路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