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防止抖动的自拍杆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防止抖动的自拍杆,属于拍摄装备领域,其包括把手、伸缩杆、夹持部、按键开关和用于与手机连接的电连接件,按键开关与电连接件之间电连接,把手和夹持部分别连接于伸缩杆的两端,把手上设有凸台,按键开关设置于凸台的台面,凸台的台面与自拍杆的轴线之间的夹角为α,0°<α≤90°。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防止抖动的自拍杆,按键与自拍杆的轴线呈一定夹角,对按键施力时,手机不易发生抖动,保证成像质量。 |
申请公布号 |
CN205534969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8.31 |
申请号 |
CN201620194359.1 |
申请日期 |
2016.03.14 |
申请人 |
孙既明 |
发明人 |
孙既明 |
分类号 |
F16M13/04(2006.01)I;H04M1/13(2006.01)I;G03B17/56(2006.01)I |
主分类号 |
F16M13/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何龙 |
主权项 |
一种防止抖动的自拍杆,其特征在于,包括把手、伸缩杆、夹持部、按键开关和用于与手机连接的电连接件,所述按键开关与所述电连接件之间电连接,所述把手和所述夹持部分别连接于所述伸缩杆的两端,所述把手上设有凸台,所述按键开关设置于所述凸台的台面,所述凸台的所述台面与所述自拍杆的轴线之间的夹角为α,0°<α≤90°。 |
地址 |
342300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水南村竹罗坑组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