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改善的活塞的可机电操作的车辆制动器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可液压和/或机械地操作的活塞(4)以及包括至少一个丝杠-螺母装置的可机电操作的车辆制动器(1)。此外,本发明涉及一种活塞(4)。为了避免相邻的结构元件之间不必要的间隙、振动、噪声而提出,在丝杠-螺母装置与活塞(4)之间耦合的区域中设有至少一个补偿元件(26),所述补偿元件避免不期望的构件振荡。
申请公布号 CN103221710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8.31
申请号 CN201180055574.3 申请日期 2011.10.04
申请人 大陆-特韦斯贸易合伙股份公司及两合公司 发明人 R·普莱泽尔;M·塞姆施;H·泰奇;A·赖克;T·温克勒;M·乌尔茨;M·斯托尔茨
分类号 F16D65/00(2006.01)I;F16D65/14(2006.01)I 主分类号 F16D65/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代理人 吴鹏;马江立
主权项 一种可机电操作的车辆制动器(1),具有改善的活塞(4),在丝杠‑螺母装置与活塞(4)之间耦合的区域中设有至少一个补偿元件(26),所述补偿元件防止在径向方向(R)上的不期望的构件振荡,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偿元件(26)构造为插入在所述活塞(4)中的嵌件。
地址 德国法兰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