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采用石屑和尾矿砂配制的湿拌抹灰砂浆
摘要 采用石屑和尾矿砂配制的湿拌抹灰砂浆,按重量份数计,由如下组份组成:18‑22份水泥、6‑8份粉煤灰、5‑7份矿粉、22‑25份水、100‑125份石屑、20‑35份尾矿砂,0.5‑1.5份砂浆外加剂;石屑粒径为不大于4.75mm,石屑中石粉的重量分数为2‑3%;尾矿砂粒径不大于2.36mm,含泥量为5‑10%。砂浆外加剂为调稠剂,按重量份数计,由以下组份组成:2‑4份磺酸类引气剂、20‑40份萘系减水剂、2‑6份葡萄糖酸钠、0.5‑2份聚丙稀短纤维、5‑10份乳胶粉,20‑40份钠基膨润土。本发明采用石屑和尾矿砂替代机制砂及河砂,减少废弃石屑和尾矿砂对环境污染,降低了砂浆的生产成本。
申请公布号 CN104556875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8.31
申请号 CN201410851075.0 申请日期 2014.12.31
申请人 青岛磊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发明人 胡涛;胡琳;王赛显;刘伟民;王作峰
分类号 C04B28/00(2006.01)I;C04B18/30(2006.01)I;C04B24/24(2006.01)I;C04B16/06(2006.01)I 主分类号 C04B28/00(2006.01)I
代理机构 青岛联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7227 代理人 傅培
主权项 采用石屑和尾矿砂配制的湿拌抹灰砂浆,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数计,由如下组份组成:18‑22份水泥、6‑8份粉煤灰、5‑7份矿粉、22‑25份水、100‑125份石屑、20‑35份尾矿砂,0.5‑1.5份砂浆外加剂;所述石屑粒径为不大于4.75mm,所述石屑中石粉的重量百分数为2‑3%;所述尾矿砂的粒径不大于2.36mm,所述尾矿砂中泥的重量百分数为5‑10%,细度模数1‑2;所述砂浆外加剂为调稠剂,所述调稠剂按重量份数计,由以下组份组成:2‑4份磺酸类引气剂、20‑40份萘系减水剂、2‑6份葡萄糖酸钠、0.5‑2份聚丙烯短纤维、5‑10份乳胶粉,20‑40份钠基膨润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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