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带有录音功能的自拍杆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带有录音功能的自拍杆。自拍杆包括手柄、伸缩杆及用于夹紧拍摄设备的夹紧装置,伸缩杆的活动端与夹紧装置铰接,伸缩杆的固定端设在手柄内,手柄内设有存储器、蓄电池和主控板,主控板分别与存储器、蓄电池电连接;手柄末端内还设有用于录音的麦克风,麦克风与主控板电连接,手柄末端外壁设有用于供声音通过的、与麦克风录音口对应的透音孔。本实用新型在自拍杆手柄内加入了麦克风和存储器,麦克风可以进行录音,录音的文件可以直接存在存储器里面,并且录音所用的电能来自于自拍杆自身的蓄电池,因此自拍杆集成了录音的功能,而且录音不需要耗费其他设备电能,满足了用户的需求,减少用户的负担。 |
申请公布号 |
CN205545466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8.31 |
申请号 |
CN201620179825.9 |
申请日期 |
2016.03.09 |
申请人 |
陈伟豪 |
发明人 |
陈伟豪 |
分类号 |
H04M1/12(2006.01)I;H04M1/21(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M1/12(2006.01)I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国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96 |
代理人 |
陈永辉;刘强身 |
主权项 |
一种带有录音功能的自拍杆,其包括手柄、伸缩杆及用于夹紧拍摄设备的夹紧装置,所述伸缩杆的活动端与夹紧装置铰接,所述伸缩杆的固定端设在手柄内,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内设有存储器、蓄电池和主控板,所述主控板分别与存储器、蓄电池电连接;所述手柄末端内还设有用于录音的麦克风,所述麦克风与主控板电连接,所述手柄末端外壁设有用于供声音通过的、与麦克风录音口对应的透音孔。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固戍福荣路21号A栋2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