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垃圾焚烧设备及垃圾焚烧炉内脱酸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出一种垃圾焚烧设备,包括回转窑、静态燃烧室和后燃烧室;所述回转窑包括一个圆柱形的圆筒,所述回转窑上设有轴,所述回转窑绕轴旋转;静态燃烧室和后燃烧室由一个立式圆筒构成,所述圆筒内衬耐火材料,圆筒的下部是静态燃烧室,上部是后燃烧室;其中,所述回转窑内径与有效长度比值为35-38∶100,所述回转窑倾斜率为2-3%。本发明还提出应用所述设备进行垃圾焚烧和炉内脱酸的方法,该方法最大限度地去除烟气中的酸性成分,达到最佳效果,节省投资、减少运行费用,所述回转窑焚烧炉烟气净化方案采用“烟气急冷+消石灰干式除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湿法脱酸+烟气再热”工艺对烟气进行净化处理。净化后的烟气其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申请公布号 CN10588993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8.24
申请号 CN201410734754.X 申请日期 2014.12.08
申请人 赫拉(北京)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 何辉;吴伟锋;朱振鑫;于金兴;杨东
分类号 F23G5/00(2006.01)I;F23G5/44(2006.01)I;F23J15/00(2006.01)I;B01D53/75(2006.01)I;B01D53/50(2006.01)I;B01D53/68(2006.01)I 主分类号 F23G5/00(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垃圾焚烧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回转窑、静态燃烧室和后燃烧室;所述回转窑包括一个圆柱形的圆筒,所述回转窑上设有轴,所述回转窑绕轴旋转;静态燃烧室和后燃烧室由一个立式圆筒构成,所述圆筒内衬耐火材料,圆筒的下部是静态燃烧室,上部是后燃烧室;其中,所述回转窑内径与有效长度比值为35‑38∶100,所述回转窑倾斜率为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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