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碗(十三)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碗(十三)。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盛放食物。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形状与图案的结合。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5.省略视图:其他视图无设计要点,故省略其他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812934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8.24
申请号 CN201630101388.4 申请日期 2016.03.31
申请人 高丽琴 发明人 高丽琴
分类号 07-01(10) 主分类号 07-01(10)
代理机构 宿迁市永泰睿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64 代理人 陈臣
主权项
地址 017010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康巴什祥和嘉园北区2号楼1单元2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