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自走式设备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难以由于来自充电器的信号妨碍向电动吸尘器发送的其他信号、并且能够通过充电器可靠地引导电动吸尘器的电动吸尘装置。电动吸尘器11具备以规定宽度的指向性(D1)发送包含第一识别信息的信号的第一发送部(24)。电动吸尘器(11)具备以比第一发送部(24)的指向性(D1)宽的指向性(D2)接收信号的第一接收部(25)。充电器(12)具备接收包含第一识别信息的信号的第二接收部(44)。充电器(12)具备在利用第二接收部(44)接收包含第一识别信息的信号时,发送包含第二识别信息的信号的第二发送部(45)。在利用第一接收部(25)接收到包含第二识别信息的信号时,第一控制部(26)控制电机的驱动,以便基于发送了包含第一识别信息的信号的方向使主体壳体(15)行驶。
申请公布号 CN10590003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8.24
申请号 CN201580004031.7 申请日期 2015.01.09
申请人 东芝生活电器株式会社 发明人 阿部功一
分类号 G05D1/02(2006.01)I;B25J19/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5D1/02(2006.01)I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代理人 庞乃媛;黄剑锋
主权项 一种自走式设备,其特征在于,具备:行驶体;以及标示器,引导该行驶体;所述行驶体具备:主体壳体;驱动轮,以能够旋转的方式设于该主体壳体,使该主体壳体能够行驶;电机,旋转驱动该驱动轮;行驶体侧发送部,以规定宽度的指向性发送包含行驶体侧识别信息的信号;行驶体侧接收部,能够以比所述行驶体侧发送部的指向性宽的指向性接收信号;发送控制部,控制所述行驶体侧发送部,使该行驶体侧发送部朝向多个方向发送信号;以及电机控制部,控制所述电机的驱动;所述标示器具备:标示器侧接收部,接收包含所述行驶体侧识别信息的信号;以及标示器侧发送部,在利用该标示器侧接收部接收到包含所述行驶体侧识别信息的信号时,发送包含标示器侧识别信息的信号;在利用所述行驶体侧接收部接收到包含所述标示器侧识别信息的信号时,所述电机控制部控制所述电机的驱动,以便基于发送了包含所述行驶体识别信息的信号的方向使所述主体壳体行驶。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