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自动记录买卖主体金额内容并上传数据的电子货币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货币,技术方案:央行监督设置货币数据库【图中①】,省市县级数据库【图中②③④】按个人身份证号码及企事业机构代码分别设立电子账户【图中⑤】,每一个账户对应一个电子货币机【图中⑥】,每一个电子账户拥有者购置一部电子货币机【图⑥】。数据库【图中①】发行电子货币,经过【图中②③④⑤】至电子货币机里【图中⑥】,个人和机构用各自的货币机【图中⑥】与其他的货币机【图中⑥】拥有者,进行付款、收款和存款,在货币机【图中⑥】里的电币上自动记录买卖主体、买卖时间、地点、金额、服务、物品及数量,并将数据自动传到上级数据库。按税率自动缴税,入国库账户【图中⑦】。新颖:取消纸币流通、取消记账缴税。
申请公布号 CN10589437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8.24
申请号 CN201410729609.2 申请日期 2014.12.05
申请人 殷恒 发明人 殷恒
分类号 G06Q40/02(2012.01)I;G06F17/30(2006.01)I 主分类号 G06Q40/02(2012.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自动记录买卖主体金额内容并上传数据的电子货币,包括中央银行数据库【附图①】、省级数据库【附图②】、市级数据库【附图③】、县级或区级数据库【附图④】,其特征在于,区县级数据库【附图④】按个人身份证号码及企事业机构代码分别设立电子账户【附图⑤】,每一个账户对应一个电子货币机【附图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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