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河湖采沙探测仪及探测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河湖采沙探测仪及探测方法,其中,该方法包括:根据探测点的水深选择相应长度的连接杆,将该连接杆的末端穿过穿心锤的开孔后依次与锤垫、触探杆与探头连接;将上述连接组成的杆体垂直插入水中,并确保其最大偏斜度不超过阈值;利用穿心锤以预定的频率锤击所述锤垫,直至锤击后探头的贯入深度小于或等于阈值,并记录此时的锤击次数;若当前探测点满足,锤击的次数≥n次、探头贯入的总深度≥s米与探测点水深≥平均水深×m%中至少两个条件,则判定当前探测点已进行过采沙活动。通过本发明公开的河湖采沙探测仪及探测方法,可以较为快捷、准确的探测采沙情况,确保水下采煤安全性。
申请公布号 CN103376094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8.24
申请号 CN201310277003.5 申请日期 2013.07.03
申请人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发明人 许延春;刘世奇;柳昭星;柳杰
分类号 G01C13/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1C13/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凯特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0 代理人 郑立明;赵镇勇
主权项 一种河湖采沙的探测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根据探测点的水深选择相应长度的连接杆,将该连接杆的末端穿过穿心锤的开孔后依次与锤垫、触探杆与探头连接;将上述连接组成的杆体垂直插入水中,并确保其最大偏斜度不超过阈值;利用穿心锤以预定的频率锤击所述锤垫,直至每次锤击后探头的贯入深度小于或等于阈值,并记录此时的锤击次数;若当前探测点满足,锤击的次数≥n次、探头贯入的总深度≥s米与探测点水深≥平均水深×m%中至少两个条件,则判定当前探测点已进行过采沙活动;其中,所述平均水深为探测点附近不受采沙影响的水位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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