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皮革材质的快速鉴定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皮革材质的鉴定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皮革材质的快速鉴定方法,包括将皮革样品平放在大气条件下,静置;将静置后的皮革样品进行表面制样和截面制样,分别制得皮革表面样和皮革截面样;将皮革表面样和皮革截面样置于超景深三维视频显微镜的载物台上进行显像,拍摄显微图像;根据显微图像显示的皮革微观特征鉴定皮革材质。本发明的皮革材质快速鉴定方法,具有制样快捷、操作简便,不使用化学试剂进行固定与染色、鉴定速度快、效率高、成本低廉等优点。 |
申请公布号 |
CN102809537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8.24 |
申请号 |
CN201210288247.9 |
申请日期 |
2012.08.14 |
申请人 |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
发明人 |
陈宗良;孙世彧;邓成亮;吴玉銮;黄晓钢;段晓霞;李汉彬;李石欣 |
分类号 |
G01N21/17(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1N21/17(2006.01)I |
代理机构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胡杰 |
主权项 |
一种皮革材质的快速鉴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1)将皮革样品平放在标准大气条件中,静置24~72小时;(2)将静置后的皮革样品进行表面制样和截面制样,分别制得皮革表面样和皮革截面样;所述的表面制样是指在制样台上,用夹持器将皮革样品展平,正面向上,用镊子夹持蘸有无水乙醇的脱脂棉在皮革样品的表面轻轻擦拭2~8次,并等待无水乙醇完成挥发;所述的截面制样是指在制样台上,用夹持器将皮革样品两端夹持,使其自然伸直且无张力,再用裁样机迅速将样品截断,然后将样品在标准大气条件下静置平放2小时,待样品切口处形变恢复;(3)将皮革表面样和皮革截面样放入超景深三维视频显微镜的载物台上进行20~150倍显像,拍摄得显微图像;(4)根据所述的显微图像显示的皮革表面样和皮革截面样微观特征,鉴定皮革材质。 |
地址 |
511447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楼潮田工业区珠江路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