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弹幕数据的处理方法和终端设备 |
摘要 |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弹幕数据的处理方法和终端设备,所述方法包括:响应于用户对播放视频内容的视频播放界面中第一指定交互项的操作,对与所述视频内容的指定视频片段相关的弹幕评论数据进行标注,使其在视觉上区别于与所述指定视频片段无关的弹幕评论数据。本实施例通过对弹幕中不同的视频片段对应的评论内容进行标注,以区分不同的弹幕评论内容,增加了用户的体验。 |
申请公布号 |
CN10589860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8.24 |
申请号 |
CN201510919432.7 |
申请日期 |
2015.12.10 |
申请人 |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李昕儒 |
分类号 |
H04N21/475(2011.01)I;H04N21/4788(2011.01)I;H04N21/431(2011.01)I |
主分类号 |
H04N21/475(2011.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金律言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61 |
代理人 |
罗延红;杨艳云 |
主权项 |
一种弹幕数据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响应于用户对播放视频内容的视频播放界面中第一指定交互项的操作,对与所述视频内容的指定视频片段相关的弹幕评论数据进行标注,使其在视觉上区别于与所述指定视频片段无关的弹幕评论数据。 |
地址 |
100025 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乐视大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