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综合运用煤岩指标进行煤源开发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综合运用煤岩指标进行煤源开发的方法,它包括:Ⅰ对新煤种进行煤岩分析,反射率标准偏差<0.10时,煤判定为单一煤种;Ⅱ对该煤的煤质指标分析,灰分、挥发分、硫分、粘结指数G值、胶质层厚度Y值,与正在用的煤种比对;Ⅲ用实验焦炉对新煤种炼焦性能评价,并与拟替代的煤种比较,焦炭强度指标有M40、M10和CRI、CSR。Ⅳ以新煤种按4%—18%比例替代正在用的煤种,两个配煤方案用实验焦炉进行实验,焦炭强度指标为M40、M10和CRI、CSR。Ⅴ对新煤种在工业用7.63m焦炉上试用,考察焦炭强度指标M40、M10和CRI、CSR。本发明部分或全部替代在用煤资源,拓宽煤资源选用范围。
申请公布号 CN104449778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8.24
申请号 CN201410573943.3 申请日期 2014.10.24
申请人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吴波;屈秀珍;齐洪涛;刘昔跃;贺佳
分类号 C10B57/04(2006.01)I;C10B57/00(2006.01)I 主分类号 C10B57/04(2006.01)I
代理机构 太原市科瑞达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4101 代理人 王思俊
主权项 一种综合运用煤岩指标进行煤源开发的方法,它包括下述依次的步骤:Ⅰ 对被选的新煤种进行煤岩分析,主要是镜质组反射率分析,如果分析结果显示该煤种为单种煤,则进入下一环节;如果分析结果显示该煤种为混煤,则中止对该种煤资源的进一步研究;煤种与反射率的关系如下;反射率均值范围 0.55‑0.7 时,煤种为气煤;反射率均值范围 0.70‑0.85 时,煤种为1/3焦煤;反射率均值范围 0.85‑1.20 时,煤种为肥煤;反射率均值范围 1.20‑1.80 时,煤种为焦煤;反射率均值范围 1.80‑2.00 时,煤种为瘦煤;均值是鉴定该煤种为何种煤的主要指标,鉴定某一种煤是单一煤种的主要指标是反射率标准偏差,其鉴定方式如下:反射率标准偏差<0.10时,将该煤判定为单一煤种;当反射率标准偏差不小于0.10时,将该煤判定为混煤;Ⅱ 对判定为单种煤的被选的煤种的煤质指标分析,包括灰分、挥发分、硫分、粘结指数G值、胶质层厚度Y值,进一步判定煤质,并与正在用的已知性能的煤种进行比对,被选的煤种中寻找可能替代的正在用的煤种;Ⅲ 运用40kg实验焦炉进行新煤种单种煤炼焦性能评价,并与拟替代的正在用的煤种的实验结果相比较,主要考察焦炭强度指标M40、M10和CRI、CSR,相近性判定,新煤种与拟替代正在用的煤种所炼焦炭强度差值范围如下:强度指标  M40      强度差值范围  ±1.0%;强度指标  M10      强度差值范围  ±0.5%;强度指标  CRI      强度差值范围  ±1.5%;强度指标  CSR      强度差值范围  ±2.0%;Ⅳ配合煤方案实验,以新煤种按4%—18%的比例替代正在用的煤种,两个配煤方案运用40kg实验焦炉在相同实验条件下进行实验,并对所炼焦炭强度指标进行比较,可行性判定如下:强度指标  M40      强度差值范围  ±1.0%;强度指标  M10      强度差值范围  ±0.5%;强度指标  CRI      强度差值范围  ±1.5%;强度指标  CSR      强度差值范围  ±2.0%;Ⅴ对单种煤前期评定可以使用的新煤种在工业用7.63m焦炉上试用,跟踪焦炭质量综合汇总焦炭数据,判定新煤种在工业焦炉上的使用情况,新煤种替代的比例根据步骤Ⅳ实验结果,新煤种替代的比例为5%‑10%,替代正在用的煤种所炼焦炭强度数值范围具体要求如下:强度指标  M40      强度差值范围  ≥89.0%;强度指标  M10      强度差值范围  ≤5.5%;强度指标  CRI      强度差值范围  ≤25.0%;强度指标  CSR      强度差值范围  ≥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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