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大块物料二级破碎功能的翻车机卸车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具有大块物料二级破碎功能的翻车机卸车系统,包括:翻车机、漏斗、刮板给料机、皮带机装置、固定式液压破碎机和清箅破碎机;在翻车机的下方地面上布置固定式液压破碎机,漏斗上方布置平行于铁路轨道的清箅破碎机,其中固定式液压破碎机用于破碎特大块物料,清箅破碎机用于破碎较大块物料并将物料碾压入下方漏斗装置,漏斗装置下方布置刮板给料机,通过给料装置将物料汇入输送系统。 |
申请公布号 |
CN10588343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8.24 |
申请号 |
CN201610408717.9 |
申请日期 |
2016.06.12 |
申请人 |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牟瑞平;王晓斌;张颖颖;邢志涛;程康;林杨;洪德新 |
分类号 |
B65G67/48(2006.01)I;B65G69/14(2006.01)I |
主分类号 |
B65G67/48(2006.01)I |
代理机构 |
大连东方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1212 |
代理人 |
高永德;李洪福 |
主权项 |
具有大块物料二级破碎功能的翻车机卸车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翻车机(1)、漏斗(3)、刮板给料机(4’)、皮带机装置(5)、固定式液压破碎机(9)和清箅破碎机(10);所述漏斗(3)设置于翻车机(1)卸料口下方;所述清箅破碎机(10)设置于漏斗(3)入料口上方;所述固定式液压破碎机(9)固定于翻车机(1)与清箅破碎机(10)之间,且固定式液压破碎机(9)的破碎工作区域为清箅破碎机(10)的箅网区域;所述刮板给料机(4’)设置于漏斗(3)出料端;所述皮带机装置(5)设置于刮板给料机(4’)输出端。 |
地址 |
116000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16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