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摄像机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像机。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摄像。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立体图。5.指定基本设计:设计1。
申请公布号 CN303816700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8.24
申请号 CN201630067462.5 申请日期 2016.03.10
申请人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张峰敏;郭李辰
分类号 16-01(10) 主分类号 16-01(10)
代理机构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代理人 赵囡囡;吴贵明
主权项
地址 310051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