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动车辆和电动车辆的控制方法 |
摘要 |
电动车辆(100)具备蓄电装置(B)、电动机(50)、限制控制部(104)、报知部(80)以及变更部(108)。电动机(50)使用从蓄电装置(B)输出的电力来产生行驶驱动力。限制控制部(104)基于蓄电装置(B)的负荷状态,对表示能够从蓄电装置(B)输出的电力的可输出电力进行限制。报知部(80)在可输出电力比用于向驾驶员报知行驶驱动力的下降的阈值小时报知警报。变更部(108)在蓄电装置(B)的负荷状态高的情况下与蓄电装置(B)的负荷状态低的情况相比增大上述阈值。 |
申请公布号 |
CN104144812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8.17 |
申请号 |
CN201380012530.1 |
申请日期 |
2013.02.28 |
申请人 |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山本雅哉;安江淳 |
分类号 |
B60L3/00(2006.01)I;H02J7/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B60L3/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段承恩;徐健 |
主权项 |
一种电动车辆,具备:蓄电装置;电动机,其使用从所述蓄电装置输出的电力来产生行驶驱动力;限制控制部,其基于所述蓄电装置的负荷状态,对表示能够从所述蓄电装置输出的电力的可输出电力进行限制;报知部,其在所述可输出电力比用于向驾驶者报知所述行驶驱动力的下降的阈值小时报知警告;变更部,其在所述蓄电装置的负荷状态高的情况下,与所述蓄电装置的负荷状态低的情况相比增大所述阈值;以及判定部,其基于表示所述蓄电装置的状态的预定的评价函数,对所述蓄电装置的负荷状态进行判定。 |
地址 |
日本爱知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