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镜头镜筒及相机机身
摘要 本发明涉及镜头镜筒及相机机身。一种镜头镜筒,其特征在于具有:光学系统,包括焦点调节光学系统32;光圈34,在检测上述光学系统的检点状态时将通过上述光学系统的光束限制在规定范围内;驱动部36,驱动上述焦点调节光学系统32;存储部37,存储作为包含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的光圈值的第1规定值;发送部37,将上述第1规定值发送到相机机身2。
申请公布号 CN105866917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8.17
申请号 CN201610251491.6 申请日期 2012.05.31
申请人 株式会社尼康 发明人 高原宏明
分类号 G02B7/34(2006.01)I;G03B13/34(2006.01)I;G03B17/14(2006.01)I;H04N5/232(2006.01)I 主分类号 G02B7/34(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代理人 周亚荣;安翔
主权项 一种镜头镜筒,其特征在于,具有:光学系统,包括焦点调节光学系统;光圈,在检测上述光学系统的焦点状态时将通过上述光学系统的光束限制在规定范围内;驱动部,驱动上述焦点调节光学系统;存储部,存储作为包含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的光圈值的第1规定值;发送部,将上述第1规定值发送到相机机身。
地址 日本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