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使用光致发光照明的尾翼
摘要 车辆照明系统包括具有设置在尾翼上的第一和第二光致发光部分的后部尾翼以及配置用于发射第一波长的发射的至少一个光源。第一和第二光致发光部分配置用于将第一波长转换为比第一波长更长的至少第二波长。
申请公布号 CN10585716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8.17
申请号 CN201610073544.X 申请日期 2016.02.02
申请人 福特全球技术公司 发明人 斯图尔特·C·萨尔特;迈克·詹姆斯·怀滕斯
分类号 B60Q1/24(2006.01)I;B60Q1/30(2006.01)I 主分类号 B60Q1/24(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连和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78 代理人 李钦鹏
主权项 一种车辆照明系统,包含:具有后部尾翼的车辆;设置在所述尾翼上的第一和第二光致发光部分;以及配置用于发射第一波长的发射的至少一个光源,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光致发光部分配置用于将所述第一波长转换为比所述第一波长更长的至少第二波长。
地址 美国密歇根州迪尔伯恩市中心大道330号80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