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钢厂的二氧化碳还原
摘要 本发明涉及在炼钢中还原二氧化碳的方法,其中在炼钢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与正电性金属在燃烧步骤中进行反应并且将由此产生的一氧化碳输送回炼钢过程中。该一氧化碳可作为还原气体用于直接还原过程,或将其输送至高炉过程。此外,可以通过将金属从其氧化物或盐中复原来回收反应的金属。特别地对于正典性金属的回收而言可以利用再生形式的能量。
申请公布号 CN103608469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8.17
申请号 CN201280030642.5 申请日期 2012.06.12
申请人 西门子公司 发明人 M.巴尔多夫;G.施密德
分类号 C21B5/06(2006.01)I;C21B7/00(2006.01)I;B01D53/62(2006.01)I;C01B31/18(2006.01)I 主分类号 C21B5/06(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陈静
主权项 在炼钢中还原二氧化碳的方法,其中在炼钢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与正电性金属在燃烧步骤中进行反应,并且至少将所述燃烧步骤的第一燃烧产物输送回炼钢过程中,其中在所述燃烧步骤中产生热能,并且将所述热能输送至炼钢过程中,其中所述第一燃烧产物具有一氧化碳,并且其中将至少部分的所述第一燃烧产物输送回炼钢过程中,并用于还原氧化铁。
地址 德国慕尼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