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烹饪器具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烹饪器具。其中,烹饪器具包括:锅体,具有外壳及内锅,内锅可拆卸地设置于外壳内;锅盖,盖设于所述锅体上;储水箱,设置于外壳上并用于贮存液体;缓冲腔,设置于外壳上,缓冲腔分别与内锅和储水箱相连通,内锅内产生负压时储水箱中的液体回流到缓冲腔内并被储存在缓冲腔内。由于在锅体上设置了缓冲腔,使得从锅体中的储水箱内发生回流的液体储存在缓冲腔,有效地防止了回流的液体进入内锅内。设置该缓冲腔有效地避免了上盖通气孔发生堵塞而造成防逆流措施容易失效的问题。
申请公布号 CN105832127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8.10
申请号 CN201610382111.2 申请日期 2016.05.31
申请人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黎文彬;朱伯夫;朱荣
分类号 A47J27/00(2006.01)I;A47J36/00(2006.01)I;A47J36/06(2006.01)I;A47J36/12(2006.01)I 主分类号 A47J27/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代理人 赵囡囡;吴贵明
主权项 一种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锅体(10),具有外壳及内锅(11),所述内锅(11)可拆卸地设置于所述外壳内;锅盖(20),盖设于所述锅体(10)上;储水箱(30),设置于所述外壳上并用于贮存液体;缓冲腔(40),设置于所述外壳上,所述缓冲腔(40)分别与所述内锅(11)和所述储水箱(30)相连通,所述内锅(11)内产生负压时所述储水箱(30)中的液体回流到所述缓冲腔(40)内并被储存在所述缓冲腔(40)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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