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摄影器材租赁服务的提供方法 |
摘要 |
一种摄影器材租赁服务的提供方法,包括:待租赁用户终端发出租赁请求予服务器,租赁请求中携带待租赁用户终端位置、器材需求型号以及器材使用时间;服务器根据待租赁用户终端位置确定一搜寻范围并将器材需求型号以及器材使用时间下发给搜寻范围内的租赁用户终端;租赁用户终端确定出租赁费用并将其反馈予服务器,再通过服务器将租赁费用发送予待租赁用户终端;待租赁用户终端将交易时间与交易地点发送至服务器,再通过服务器将交易时间与交易地点发送予租赁用户终端;租赁用户决定是否进行交易,若是则通过操作生产交易确认信息,租赁用户终端将交易确认信息发送至服务器,再通过服务器发送至待租赁用户终端。 |
申请公布号 |
CN10582541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8.03 |
申请号 |
CN201610163659.8 |
申请日期 |
2016.03.22 |
申请人 |
苏州浩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姚俊浩 |
分类号 |
G06Q30/06(2012.01)I |
主分类号 |
G06Q30/06(2012.01)I |
代理机构 |
苏州市方略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67 |
代理人 |
马广旭 |
主权项 |
一种摄影器材租赁服务的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待租赁用户终端发出租赁请求予服务器,所述租赁请求中携带所述待租赁用户终端位置、器材需求型号以及器材使用时间;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待租赁用户终端位置确定一搜寻范围并将所述器材需求型号以及器材使用时间下发给所述搜寻范围内的租赁用户终端;所述租赁用户终端根据所述器材需求型号以及器材使用时间确定出租赁费用并将其反馈予所述服务器,再通过所述服务器将所述租赁费用发送予所述待租赁用户终端;基于待租赁用户允许交易的前提下,所述待租赁用户终端将待租赁用户输入的交易时间与交易地点发送至所述服务器,再通过所述服务器将所述交易时间与交易地点发送予所述租赁用户终端;租赁用户根据所述交易时间与交易地点决定是否进行交易,若是则通过操作生产交易确认信息,所述租赁用户终端将所述交易确认信息发送至所述服务器,再通过所述服务器发送至所述待租赁用户终端。 |
地址 |
215400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城厢镇太平南路18号1幢644室夹层6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