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空气净化器(3)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空气净化器(3)。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能够吸附、分解或转化各种空气污染物,有效提高空气清洁度的产品,主要分为家用、商用、工业、楼宇。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形状、图案与色彩的结合。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色彩。
申请公布号 CN303756853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7.27
申请号 CN201530420377.8 申请日期 2015.10.28
申请人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发明人 陈龙;陈翰飞
分类号 23-04(10) 主分类号 23-04(10)
代理机构 常州市科谊专利代理事务所 32225 代理人 孙彬
主权项
地址 213164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