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手电筒(紫光)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手电筒(紫光)。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检验荧光剂、钞票和玉石。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757430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7.27
申请号 CN201630127038.5 申请日期 2016.04.15
申请人 黄庆棉 发明人 黄庆棉
分类号 26-02(10) 主分类号 26-02(1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地址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风雅钱塘9幢三单元5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