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将液体燃料汽化后燃烧的炉具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将液体燃料汽化后燃烧的炉具,该炉具包括炉盘和设置在炉盘中部区域的喷嘴组件,以及嵌入炉盘内部的输液管和加热管,且输液管和加热管的一端延伸出炉盘,而输液管的另一端与喷嘴组件相连接。该发明利用高效、均匀的电加热使液体燃料在炉盘内充分汽化后燃烧,具有燃烧充分、节省能源、提高热能和效率等技术效果。
申请公布号 CN105757729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7.13
申请号 CN201610276749.8 申请日期 2016.04.29
申请人 于海军 发明人 于海军
分类号 F24C5/12(2006.01)I;F24C5/16(2006.01)I;F24C5/02(2006.01)I 主分类号 F24C5/12(2006.01)I
代理机构 本溪新科专利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1117 代理人 何军
主权项 将液体燃料汽化后燃烧的炉具,其特征在于:该炉具包括炉盘和设置在炉盘中部区域的喷嘴组件,以及嵌入炉盘内部的输液管和加热管,且输液管和加热管的一端延伸出炉盘,而输液管的另一端与喷嘴组件相连接。
地址 117000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永明路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