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将液体燃料汽化后燃烧的炉具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将液体燃料汽化后燃烧的炉具,该炉具包括炉盘和设置在炉盘中部区域的喷嘴组件,以及嵌入炉盘内部的输液管和加热管,且输液管和加热管的一端延伸出炉盘,而输液管的另一端与喷嘴组件相连接。该发明利用高效、均匀的电加热使液体燃料在炉盘内充分汽化后燃烧,具有燃烧充分、节省能源、提高热能和效率等技术效果。 |
申请公布号 |
CN10575772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7.13 |
申请号 |
CN201610276749.8 |
申请日期 |
2016.04.29 |
申请人 |
于海军 |
发明人 |
于海军 |
分类号 |
F24C5/12(2006.01)I;F24C5/16(2006.01)I;F24C5/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4C5/12(2006.01)I |
代理机构 |
本溪新科专利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1117 |
代理人 |
何军 |
主权项 |
将液体燃料汽化后燃烧的炉具,其特征在于:该炉具包括炉盘和设置在炉盘中部区域的喷嘴组件,以及嵌入炉盘内部的输液管和加热管,且输液管和加热管的一端延伸出炉盘,而输液管的另一端与喷嘴组件相连接。 |
地址 |
117000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永明路4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