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机动车门锁 | ||
摘要 | 本发明的主题是一种机动车门锁,配备有锁定装置(1、2、3),还配备有作用于锁定装置(1、2、3)上的、具有释放杆(4)的致动杆机构和锁止杆(10)。锁止杆(10)至少在—例如在发生事故(碰撞事故)的情况下—出现预先给定大小的加速力的情况下将锁定装置(1、2、3)锁死。根据本发明,锁止杆(10)在碰撞事故中将锁定装置(1、2、3)锁死并且仅在打开的正常运行期间放开锁定装置(1、2、3)。 | ||
申请公布号 | CN103348079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7.13 |
申请号 | CN201280008095.0 | 申请日期 | 2012.02.08 |
申请人 | 开开特股份公司 | 发明人 | T·贝代尔;C·特普费尔 |
分类号 | E05B85/24(2014.01)I | 主分类号 | E05B85/24(2014.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吴鹏;马江立 |
主权项 | 一种机动车门锁,具有锁定装置(1、2、3),还具有作用于所述锁定装置(1、2、3)上的、具有释放杆(4)的致动杆机构以及锁止杆(10),所述锁止杆至少在出现预先给定大小的加速力的情况下将所述锁定装置(1、2、3)锁死,其特征在于,所述锁止杆(10)相对于所述锁定装置(1、2、3)在正常运行中处于锁死位置,在碰撞事故中将所述锁定装置锁死并且仅为正常运行目的而放开所述锁定装置,其中,所述锁止杆(10)设计为能围绕轴(11)转动的摆杆(10),所述锁止杆的重心处于该锁止杆的转动中心中。 | ||
地址 | 德国海利根豪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