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包括驾驶员识别设备和驾驶员识别信号发送器的机动车 | ||
摘要 | 在机动车(1)中,车辆驾驶员(3)可以标识自己。然后产生对于车辆驾驶员(3)特定的车辆驾驶员信号,所述车辆驾驶员信号由机动车(1)借助发送器(9)发送。由此处于机动车(1)附近的仪器(2)可以个别地对车辆驾驶员(3)进行反应并且为其提供相应的信息。 | ||
申请公布号 | CN10574568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7.06 |
申请号 | CN201480063482.3 | 申请日期 | 2014.11.13 |
申请人 | 宝马股份公司 | 发明人 | I·皮奇曼 |
分类号 | G06Q30/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6Q30/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刘盈 |
主权项 | 机动车,包括:‑用于识别车辆驾驶员(3)的车辆驾驶员识别设备(7),‑用于产生对于利用车辆驾驶员识别设备(7)确定的车辆驾驶员(3)特定的信号的信号产生设备(8),以及‑发送器(9),利用所述发送器能发送对于车辆驾驶员特定的信号,从而处于机动车(1)附近的仪器能够特定地对车辆驾驶员的存在进行反应。 | ||
地址 | 德国慕尼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