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光学目镜镜头及头戴显示设备
摘要 本发明涉及头戴式显示设备与其光学目镜镜头。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光学目镜镜头,从像侧至物侧沿光轴依序包括具有屈光率的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和第五透镜,每个透镜分别包括一朝向像侧且使成像光线通过的像侧面及一朝向物侧且使成像光线通过的物侧面;所述第一透镜、第三透镜和第四透镜为正透镜;所述第二透镜和第五透镜为负透镜;所述第一透镜至第五透镜均为非球面透镜;且所述第一透镜至第五透镜的材质均为塑料。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具有上述光学目镜镜头的头戴式显示设备。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在保有良好的光学性能的情形下,并具有更为薄型轻巧、低成本特性的光学目镜镜头及头戴显示设备,提高用户体验。
申请公布号 CN10573908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7.06
申请号 CN201610279319.1 申请日期 2016.04.29
申请人 厦门灵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叶龙;江虹
分类号 G02B25/00(2006.01)I;G02B27/01(2006.01)I 主分类号 G02B25/00(2006.01)I
代理机构 厦门市精诚新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5218 代理人 何家富
主权项 一种光学目镜镜头,其特征在于:从像侧至物侧沿光轴依序包括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和第五透镜,所述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和第五透镜均具有屈光率,并分别包括一朝向像侧且使成像光线通过的像侧面及一朝向物侧且使成像光线通过的物侧面,所述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和第五透镜满足以下要求Nd1≥1.54,Nd2≥1.59,Nd3≥1.54,Nd4≥1.54,Nd5≥1.59Vd1<56.2,Vd2<30,Vd3<56.2,Vd4<56.2,Vd5<301.20≤f1/f<2.35‑2.90<f2/f≤‑1.241.40<f3/f<5.851.00<f4/f<2.20‑39.50<f5/f<‑1.151.35<f13/f≤2.750.15<f13/f45≤1.560.95≤EPP/f≤1.25其中,Nd1、Nd2、Nd3、Nd4、Nd5分别表示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和第五透镜在d线的折射率,Vd1、Vd2、Vd3、Vd4、Vd5分别表示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和第五透镜在d线的色散系数,f1、f2、f3、f4、f5分别为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第五透镜的焦距,f为系统焦距,f13为第一透镜、第二透镜及第三透镜的组合焦距,f45为第四透镜和第五透镜的组合焦距,EPP为第一透镜像侧面至出瞳面在光轴上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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