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将液体燃料汽化后燃烧的装置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将液体燃料汽化后燃烧的装置,该装置包括炉具:该炉具包括炉盘和设置在炉盘中部区域的喷嘴组件,以及嵌入炉盘内部的输液管和加热管,且输液管和加热管的一端延伸出炉盘,而输液管的另一端与喷嘴组件相连接;和控制器:该控制器包括输液罐和设置在输液罐端部的供液管,以及用于将液体燃料输入到输液管内的输料组件,该输料组件包括燃料泵和设置在燃料泵输出端且与供液管相连通的送液管,以及用于控制燃料泵的压力开关和电源开关。该装置具有液体燃料压力充足、汽化充分、持续供应性较佳的特点,而且具有较高的利用率及产热率,不但节能环保,而且结构简单,操作方便。
申请公布号 CN10573721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7.06
申请号 CN201610276746.4 申请日期 2016.04.29
申请人 于海军 发明人 于海军
分类号 F24C5/02(2006.01)I;F24C5/16(2006.01)I;F24C5/18(2006.01)I 主分类号 F24C5/02(2006.01)I
代理机构 本溪新科专利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1117 代理人 何军
主权项 用于将液体燃料汽化后燃烧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炉具:该炉具包括炉盘和设置在炉盘中部区域的喷嘴组件,以及嵌入炉盘内部的输液管和加热管,且输液管和加热管的一端延伸出炉盘,而输液管的另一端与喷嘴组件相连接;和控制器:该控制器包括输液罐和设置在输液罐端部的供液管,以及用于将液体燃料输入到输液管内的输料组件,该输料组件包括燃料泵和设置在燃料泵输出端且与供液管相连通的送液管,以及用于控制燃料泵的压力开关和电源开关。
地址 117000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永明路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