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法律课堂授课用教具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法律课堂授课用教具。目前在法律授课课堂上,缺少展示设备,而在黑板上书写需要展示的内容又太浪费时间,而且展示效果不直观,影响授课效果。本实用新型组成包括:底座(1),底座下部设置有吸盘(2),底座一侧设置有吸盘铲板(3),底座上部设置有套柱(4),套柱内套设有升降柱(5),升降柱顶端通过轴承(6)与板架(7)活动连接,板架中部设置有一组放置区(8),放置区外侧设置有一组灯珠(16),放置区与内容板(9)适配,板架两侧设置有磁座(10),磁座与磁板(11)适配,板架顶部设置有太阳能电池板(12),太阳能电池板与蓄电池(13)电连接。本实用新型应用于法律授课。 |
申请公布号 |
CN205354444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6.29 |
申请号 |
CN201620086104.3 |
申请日期 |
2016.01.28 |
申请人 |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发明人 |
刘隽;闫洪涛;段则美 |
分类号 |
G09B19/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9B19/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哈尔滨东方专利事务所 23118 |
代理人 |
陈晓光 |
主权项 |
一种法律课堂授课用教具,其组成包括:底座,其特征是:所述的底座下部设置有吸盘,所述的底座一侧设置有吸盘铲板,所述的底座上部设置有套柱,所述的套柱内套设有升降柱,所述的升降柱顶端通过轴承与板架活动连接,所述的板架中部设置有一组放置区,所述的放置区外侧设置有一组灯珠,所述的放置区与内容板适配,所述的板架两侧设置有磁座,所述的磁座与磁板适配,所述的板架顶部设置有太阳能电池板,所述的太阳能电池板与蓄电池电连接。 |
地址 |
150010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