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眼部追踪的基于移动设备的头戴式显示器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头戴式显示器。头戴式显示器包括移动设备,移动设备包括显示单元、摄像头、光源和处理单元。处理单元控制显示单元、摄像头和光源的操作。处理单元接收与捕捉自摄像头的一张或多张光学图像,并渲染可在显示单元上显示的视觉图像。头戴式显示器还包括眼镜,眼镜包括固持器、一个或多个透镜和反射单元。固持器可被用户佩戴,并用以将移动设备固持在用户的眼睛前方。用户可透过所述一个或多个透镜观看到显示单元。反射单元反射用户的至少一个眼睛的图像。摄像头被定向用以通过反射单元捕捉眼睛的反射图像。 |
申请公布号 |
CN10571804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6.29 |
申请号 |
CN201510967306.9 |
申请日期 |
2015.12.21 |
申请人 |
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许大山;张凯贸;刘子明 |
分类号 |
G06F3/01(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6F3/01(2006.01)I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威世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0 |
代理人 |
李庆波 |
主权项 |
一种头戴式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式显示器包括:眼镜,包括:固持器,其可被用户佩戴,并用以将移动设备固持在所述用户的眼睛前方;一个或多个透镜,所述用户可透过所述一个或多个透镜观看到所述移动设备的显示单元;以及反射单元,用以反射所述用户的至少第一眼睛的图像。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竹市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笃行一路一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