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原木原竹防护剂及其使用方法 |
摘要 |
一种原木原竹防护剂,分为防护主剂和疏水剂两部分,其特征是由下列原料及其重量份混配而成,一、防护主剂为杀真菌剂和杀虫剂1.0~10.0份、水溶性单体和/或聚合物10~30.0份、着色剂0.0~5.0份、水100.0份;二、疏水剂为石蜡90.0~98.0份、助剂2.0~10.0份。本防护剂的使用采用将原木或原竹的底部直立于盛有防护主剂的槽中,或横向浸入盛有防护主剂的槽中,或采用真空加压处理。再对原木或原竹进行疏水干燥处理,然后降温出料即可;处理后的原木原竹含水率低,防真菌、防虫、防裂效果十分显著,药剂抗流失性好,有效期长,同时可进行干燥和着色处理,节能效果好。 |
申请公布号 |
CN10569051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6.22 |
申请号 |
CN201610105100.X |
申请日期 |
2016.02.25 |
申请人 |
浙江农林大学 |
发明人 |
孙芳利;方群;鲍滨福;于红卫;杜春贵 |
分类号 |
B27K3/52(2006.01)I;B27K3/50(2006.01)I;B27K3/08(2006.01)I;B27K3/02(2006.01)I;B27K9/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B27K3/52(2006.01)I |
代理机构 |
杭州求是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200 |
代理人 |
周烽 |
主权项 |
一种原木原竹防护剂,分为防护主剂和疏水剂两部分,其特征是由下列原料及其重量份混配而成:(1)防护主剂:杀真菌剂和杀虫剂1.0~10.0份、水溶性单体和/或聚合物10~30.0份、着色剂0.0~5.0份、水100.0份;(2)疏水剂:石蜡90.0~98.0份、助剂2.0~10.0份。 |
地址 |
311300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市环城北路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