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处理垃圾的焚烧炉 |
摘要 |
用于处理垃圾的焚烧炉,包括炉体;垃圾干燥仓;给料机构;布料机构;与所述垃圾干燥仓连接的进料斗;位于炉体内的第一燃烧室、第二燃烧室;炉排;燃烧助燃机;出灰口;第一烟道;第二烟道;空气预热器;空气加热器;与第一燃烧室连通的第一一次风风嘴、第一二次风风嘴;气封机构;与第二燃烧室连通的第二一次风风嘴、第二二次风风嘴;出料齿耙;与进料斗出料端连接的止气板;与第二烟道连接的隔火板;空气加热后通过第一鼓风机送往第一一次风风嘴、第一二次风风嘴、气封机构和第二一次风风嘴;第二二次风风嘴与炉体的外部连通;第一燃烧室近布料机构侧炉壁的上部向远离布料机构方向倾斜。 |
申请公布号 |
CN10569818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6.22 |
申请号 |
CN201610208586.X |
申请日期 |
2016.04.06 |
申请人 |
湖南民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田建文;田建立 |
分类号 |
F23G5/04(2006.01)I;F23G5/16(2006.01)I;F23G5/44(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3G5/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卓恒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394 |
代理人 |
唐曙晖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处理垃圾的焚烧炉,其特征在于,包括炉体(1);垃圾干燥仓;位于所述垃圾干燥仓的下方,进料口与所述垃圾干燥仓的出料口连接、出料口与所述炉体(1)连接的给料机构(25);与所述给料机构(25)的出料口连接的布料机构(26);与所述垃圾干燥仓连接的进料斗(2);位于所述炉体(1)内的第一燃烧室(4);位于第一燃烧室(4)远离布料机构(26)一侧的第二燃烧室(5);位于所述第一燃烧室(4)和第二燃烧室(5)的下部的炉排(6);与所述第一燃烧室(4)连接的燃烧助燃机(7);位于所述炉排(6)的出料端与所述炉体(1)连接的出灰口(8);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二燃烧室(5)的顶部和垃圾干燥仓连接的第一烟道(10);与所述第一燃烧室(4)连通的第二烟道(12);位于所述炉体(1)的顶部和/或侧部的空气预热器(13);第一流体通道的第一端与所述空气预热器(13)连通、第二流体通道的两端分别与第一燃烧室(4)和第二烟道(12)连通的空气加热器(14);与所述第一燃烧室(4)的下部或炉排(6)的第一送风室连通的第一一次风风嘴(15);与所述第一燃烧室(4)的中部连通的第一二次风风嘴(16);位于所述布料机构(26)的出料口与第一燃烧室(4)之间的气封机构(17);与所述第二燃烧室(5)的下部或炉排(6)的第二送风室连通的第二一次风风嘴(18);与所述第二燃烧室(5)的中部连通的第二二次风风嘴(19);与所述第一燃烧室(4)远离干燥炉排(3)侧炉壁的底部连接的出料齿耙(20);与所述进料斗(2)出料端连接的止气板(21);位于所述垃圾干燥仓的上方,与所述第二烟道(12)连接的隔火板(22);所述空气加热器(14)的第一流体通道的另一端通过第一鼓风机(23)后与所述第一一次风风嘴(15)、第一二次风风嘴(16)、气封机构(17)和第二一次风风嘴(18)连通;第二二次风风嘴(19)与所述炉体(1)的外部连通;所述第一燃烧室(4)近布料机构(26)侧炉壁(24)的上部向远离布料机构(26)方向倾斜。 |
地址 |
410157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果园镇大河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