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折叠婴儿车
摘要 一种可折叠婴儿车,包括前连杆机构、后连杆机构、座位部分、座垫杆组件、靠背部分和靠背杆组件。前连杆机构包括前腿,前腿具有上端和安装有前轮装置的下端。后连杆机构包括后腿,后腿具有上端和安装有后轮装置的下端。座垫杆组件用于支撑座位部分。靠背杆组件用于支撑靠背部分。可折叠婴儿车被从其展开状态移动至其折叠状态时:前腿的下端和后腿的下端相向运动,从而使前腿的下端和后腿的下端相互靠近,直到前腿的下端和后腿的下端之间的距离达到最小值,此时,前腿的前轮装置和后腿的后轮装置并拢至相互接触或者接近相互接触。所述可折叠婴儿车折叠后整车体积小,便于携带,并且可以更好地避免沾污。
申请公布号 CN10569143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6.22
申请号 CN201610051665.4 申请日期 2016.01.26
申请人 昆山捷宝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发明人 谷成元
分类号 B62B7/06(2006.01)I;B62B7/08(2006.01)I 主分类号 B62B7/06(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31280 代理人 房平木
主权项 一种可折叠婴儿车,所述可折叠婴儿车能够从展开状态移动至折叠状态,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折叠婴儿车包括:前连杆机构,包括至少一条前腿,所述前腿具有上端和安装有前轮装置的下端;后连杆机构,包括至少一条后腿,所述后腿具有上端和安装有后轮装置的下端;所述前腿和所述后腿的总数为三条以上;座位部分,用于供婴儿躺着或坐着;座垫杆组件,用于支撑所述座位部分;靠背部分,用于供婴儿头部或背部抵靠,或者用于供婴儿头部和背部同时抵靠;靠背杆组件,用于支撑所述靠背部分;所述前连杆机构、所述后连杆机构、所述靠背连杆机构以及所述座垫杆组件彼此铰接,并构造成使得在所述可折叠婴儿车被从其展开状态移动至其折叠状态时:所述前腿的下端和所述后腿的下端相向运动,从而使所述前腿的下端和所述后腿的下端相互靠近,此时,所述前腿的前轮装置和所述后腿的后轮装置并拢至相互接触或者接近相互接触;所述前腿的上端和所述后腿的上端相向运动,并与靠背部分的上端相互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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