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宠物食品
摘要 一种宠物食品,其在包括膳食纤维如浆粕的同时具有优异的宠物嗜好性。宠物食品包含膳食纤维,其中宠物食品以不小于0.5质量%和不超过2.2质量%的量包含木质素。所述宠物食品优选以不小于10质量%和不超过20质量%的量包含膳食纤维。宠物食品的纤维原料优选以不小于5质量%和不超过25质量%的量包括木质素。所述宠物食品优选用作猫食。
申请公布号 CN103124500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6.22
申请号 CN201180041420.9 申请日期 2011.08.30
申请人 尤妮佳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中濑浩一;坂地君彦;内井沙耶香
分类号 A23K40/10(2016.01)I;A23K10/20(2016.01)I;A23K10/22(2016.01)I;A23K10/30(2016.01)I;A23K20/158(2016.01)I;A23K20/174(2016.01)I;A23K20/179(2016.01)I;A23K20/142(2016.01)I;A23K20/20(2016.01)I;A23K50/42(2016.01)I 主分类号 A23K40/10(2016.01)I
代理机构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代理人 刘新宇;李茂家
主权项 一种宠物食品,其包括包含木质素的膳食纤维,其中所述宠物食品以相对于所述宠物食品的量为不小于0.5质量%和不超过2.2质量%的量包含所述木质素,其中所述宠物食品以相对于所述宠物食品的量为不小于10质量%和不超过20质量%的量包含所述膳食纤维,所述膳食纤维包括宠物食品用纤维原料,所述宠物食品用纤维原料以相对于所述纤维原料的量为不小于10质量%和不超过18质量%的量包含木质素,和其中在没有从木纤维中除去木质素的处理下所述纤维原料由所述木纤维制备。
地址 日本爱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