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以鱿鱼翼为原材料的休闲食品及制备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头足类水产品罐头领域,特别是指一种以鱿鱼翼为原材料的休闲食品及制备方法。以鱿鱼翼为原材料的休闲食品,由经去皮、漂洗、一次切花、一次漂烫、除酸、二次切花、二次漂烫、搅拌渗透、油炸、拌香油、排气密封、杀菌、冷却、风干处理后的鱿鱼翼。本发明提供的以鱿鱼翼为原材料的休闲食品及制备方法,除酸效果明显,与休闲鱼干相比产品水分得到提高,产品最终水分控制在40-45%,口感更好,不会出现僵片、硬片;与鱼类罐头相比,本产品杀菌温度低,杀菌时间短,充分保持了产品原有的营养价值和口感;不添加防腐剂,产品保质期长;此外本发明提供的以鱿鱼翼为原材料的休闲食品的制备工艺,操作简单、产品质量稳定。 |
申请公布号 |
CN10568585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6.22 |
申请号 |
CN201610093213.2 |
申请日期 |
2016.02.19 |
申请人 |
石狮市海百皇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蔡芳田;蔡少旭;杜洪平;蔡金环 |
分类号 |
A23L17/50(2016.01)I;A23L27/00(2016.01)I |
主分类号 |
A23L17/50(2016.01)I |
代理机构 |
厦门市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5204 |
代理人 |
张永 |
主权项 |
以鱿鱼翼为原材料的休闲食品,其特征在于,由如下原材料制备而成:经去皮、漂洗、一次切花、一次漂烫、除酸、二次切花、二次漂烫、搅拌渗透、油炸、拌香油、排气密封、杀菌、冷却、风干处理后的鱿鱼翼,所述搅拌渗透的调味料由如下各重量百分比原料制备而成:每章鱼片100kg鱿鱼翼中白糖3‑5%、味精1‑2%、食盐1‑2%、食品添加剂0.1‑0.2%、以及香辛料0.1‑0.2%,其中食品添加剂为5'‑呈味核苷酸二钠和,香辛料为辣椒碎、小茴香、八角、甘草中的一种或多种;所述拌香油的成品香油包括基础香油、和花椒油、孜然油、辣椒油中的一种或多种。 |
地址 |
362712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祥芝镇祥农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