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分类组合轻型假手,其特征在于,包括:主体模块、运动源模块、大拇指模块和指模块;所述指模块对应除大拇指以外的其它手指;所述主体模块包括手心盖和手背支撑板;所述手心盖和手背支撑板连接在一起形成用于套装在手掌外面的壳体;所述运动源模块包括:手腕套环、横向运动支撑杆、转接轴和传动部件;所述传动部件包括:滑块、齿轮、齿条、滚轮A和钢丝绳B;以垂直于手掌的方向为z轴方向,以手指自然伸展的方向为y轴方向,垂直于yz平面的方向为x轴方向,所述运动源模块的连接关系为:所述转接轴的一端与手腕套环上的凸起销接;另一端与横向运动支撑杆的一端销接;所述横向运动支撑杆的另一端与设置在手背支撑板小拇指所在侧的齿轮相连,所述齿轮的轴线沿z轴方向,所述齿轮与沿y轴方向的齿条啮合;所述滚轮A与齿轮同轴固接,所述手背支撑板上与指模块对应的位置设置有用于缠绕钢丝绳B的柱形凸起;所述钢丝绳B的一端固接在滚轮A上,另一端与指模块的根部连接;当有两个以上指模块时,所述钢丝绳B的一端固接在滚轮A上,另一端通过离其最远的指模块所对应的柱形凸起与该指模块的根部连接,然后在其余每个指模块的柱形凸起处分出一路,与对应指模块的根部相连;若大拇指残疾至掌骨,所述大拇指模块包括:拇指掌骨套、拇指背部支撑杆、拇指杆、用于模拟大拇指远节指的拇指A、用于模拟大拇指近节指的拇指B和由滚轮B和钢丝绳C形成的传动部件;其连接关系为:所述拇指背部支撑杆的一端与手背支撑板固接,另一端与拇指掌骨套销接,使拇指掌骨套能够沿拇指背部支撑杆绕y轴方向转动;所述拇指杆的一端与拇指A的端点处铰接,另一端与拇指掌骨套铰接;拇指B的一端与拇指A的非端点处铰接,另一端与拇指掌骨套铰接;且在拇指B与拇指掌骨套的铰接轴上同轴固接滚轮B,钢丝绳C的一端固接在滚轮B上,另一端固接在拇指背部支撑杆上;若大拇指残疾至近节指骨且残肢部分能够运动,所述的大拇指模块与当大拇指残疾至掌骨时的大拇指模块相比:不包括所述由滚轮B和钢丝绳C形成的传动部件,所述拇指B为套装在大拇指残指的近节指上的指套;若除大拇指以外的其它手指残疾至掌骨,所述的指模块包括:手指支撑座、用于模拟手指远节指的手指A、用于模拟手指中节指的手指B、用于模拟手指近节指的手指C、手指杆A和手指杆B;所述手指支撑座固接在主体模块的手背支撑板上,运动源模块中的钢丝绳B与手指C相连,手指C和手指杆B的一端分别与手指支撑座铰接,手指C的另一端与手指B的非端点处铰接,手指杆B的另一端与手指B的一端铰接,手指B的另一端与手指A的非端点处铰接,手指杆A的一端与手指杆B的非端点处铰接,另一端与手指A的端点处铰接;若除大拇指以外的其它手指残疾至近节指骨且残肢部分能够运动,所述的指模块与残疾至掌骨时的指模块相比:所述手指C为套装在手指残肢近节指上的指套,不与运动源模块中的钢丝绳B相连;当除大拇指以外的其它手指残疾至中节指骨或远节指骨,所述指模块为与手指残肢相连的指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