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宠物屋(13)
摘要 1、本外观设计名称:宠物屋(13)。2、本外观设计产品用途:所述产品为宠物用品。3、本外观设计产品要点:所述产品的整体形状。4、仰视图无设计要点省略,后视图与主视相同省略后视图,立体图为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视图,用于出版专利公报。
申请公布号 CN303713368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6.15
申请号 CN201630035740.9 申请日期 2016.01.25
申请人 何新福 发明人 何新福
分类号 30-02(10) 主分类号 30-02(1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地址 322000 浙江省义乌市后宅街道下余村新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