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煞车机构及具有该煞车机构的婴儿车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煞车机构,适于连接于婴儿车的两后车脚架上,所述两后车脚架分别设有一轮座及一车轮,所述轮座连接于所述后车脚架上,所述车轮枢接于所述轮座上,所述煞车机构包括一对煞车驱动件及一对煞车件,各所述煞车件呈弹性伸缩的安装于对应之所述轮座内,各所述煞车驱动件呈转动的连接于与之对应的所述轮座上,各所述车轮的轮毂上设有至少一个供所述煞车件伸入的煞车凹位,各所述煞车驱动件上具有一斜面结构,当所述煞车驱动件转动至煞车状态时,所述斜面结构推动所述煞车件伸入所述煞车凹位内。所述煞车机构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可靠。另,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具有煞车机构的婴儿车。
申请公布号 CN103661546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6.08
申请号 CN201210337504.3 申请日期 2012.09.12
申请人 明门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曾海波
分类号 B62B9/08(2006.01)I 主分类号 B62B9/08(2006.01)I
代理机构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代理人 张艳美;郝传鑫
主权项 一种煞车机构,适于连接于婴儿车的两后车脚架上,其特征在于,所述两后车脚架分别设有一轮座及一车轮,所述轮座连接于所述后车脚架上,所述车轮枢接于所述轮座上,所述煞车机构包括一对煞车驱动件及一对煞车件,各所述煞车件呈弹性伸缩的安装于对应之所述轮座内,各所述煞车驱动件呈转动的连接于与之对应的所述轮座上,各所述车轮的轮毂上设有至少一个供所述煞车件伸入的煞车凹位,各所述煞车驱动件上具有一斜面结构,当所述煞车驱动件转动至煞车状态时,所述斜面结构推动所述煞车件伸入所述煞车凹位内;至少一所述煞车件包括一煞车杆及一煞车杆套,使所述煞车杆可在所述煞车杆套内滑动。
地址 中国香港中环永吉街8号诚利商业大厦7FF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