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皮和兽皮的酶法脱毛
摘要 本发明涉及将兽皮或皮加工成皮革的方法,其包括在浸泡步骤中用糖酶处理兽皮或皮。本发明可实现最优的纤维打开,导致较短时间期间,并同时不导致松弛的粒面,且同时最大程度减少污染或对环境的影响。
申请公布号 CN103069014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6.08
申请号 CN201180040708.4 申请日期 2011.06.22
申请人 诺维信公司 发明人 N.H.泽伦森;T.霍夫;P.R.奥斯特加尔德;P.卡斯兰德
分类号 C14C1/06(2006.01)I 主分类号 C14C1/06(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坤瑞律师事务所 11494 代理人 史悦
主权项 一种用于使得兽皮或皮上的毛发松弛的方法,包括在水溶液中用有效量的谷氨酰内肽酶处理所述兽皮或皮;其中所述谷氨酰内肽酶具有至少10的谷氨酰内肽酶比例;该谷氨酰内肽酶比例根据如下所示计算:谷氨酰内肽酶比例=对Suc‑AAPE‑pNA的活性/对Suc‑AAP非(E)‑pNA的最高活性;当谷氨酰内肽酶比例为至少10时,对于任何8种其它Suc‑AAP非(E)‑pNA底物的活性少于对于Suc‑AAPE‑pNA底物的活性的10%;以及其中Suc‑AAPA‑pNA为Bachem L‑1775;Suc‑AAPR‑pNA为Bachem L‑1720;Suc‑AAPE‑pNA为Bachem L‑1710;Suc‑AAPI‑pNA为Bachem L‑1790;Suc‑AAPL‑pNA为Bachem L‑1390;Suc‑AAPK‑pNA为Bachem L‑1725;Suc‑AAPM‑pNA为Bachem L‑1395;Suc‑AAPF‑pNA为Bachem L‑1400;Suc‑AAPV‑pNA为Bachem L‑1770。
地址 丹麦鲍斯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