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强光手电筒(T113)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强光手电筒(T113)。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照明的手电筒。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和颜色。4、最能表现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主视图。5、请求保护所有颜色。
申请公布号 CN303704256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6.08
申请号 CN201530526246.8 申请日期 2015.12.11
申请人 陈睿雕 发明人 陈睿雕
分类号 26-02(10) 主分类号 26-02(1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地址 516500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东海镇后壁洋九巷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