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基于三维运动捕捉数据与实拍视频的动作对比系统及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三维运动捕捉数据与实拍视频的动作对比系统及方法,对比系统包括基准章节、比对章节以及比对单元,其中:所述基准章节为标准动作的参照者在指定场景完成全套动作,形成的虚拟参照文件;所述比对章节为标准动作的演示者在与指定场景对应的现场完成全套动作,形成的演示文件;所述比对单元用于对所述基准章节与所述比对章节在重叠演示的状态下进行展示,来评价动作的准确度。本发明的对比系统通过引入了作为参考标准的基准章节,通过将虚拟章节匹配式附着于现场画面,无需第三人的现场指导,即可直观、准确地在监视器端对真实表演与标准动作进行比对,优化了动作完善的过程。 |
申请公布号 |
CN10563566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6.01 |
申请号 |
CN201510994098.1 |
申请日期 |
2015.12.25 |
申请人 |
北京迪生数字娱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蔡震宇 |
分类号 |
H04N7/18(2006.01)I;G06K9/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N7/18(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商泰律师事务所 11255 |
代理人 |
白改芳 |
主权项 |
一种基于三维运动捕捉数据与实拍视频的动作对比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基准章节、比对章节以及比对单元,其中:所述基准章节为标准动作的参照者在指定场景完成全套动作,形成的虚拟参照文件;所述比对章节为标准动作的演示者在与指定场景对应的现场完成全套动作,形成的演示文件;所述比对单元用于对所述基准章节与所述比对章节在重叠演示的状态下进行展示,来评价动作的准确度。 |
地址 |
100080 北京市海淀区西五道口紫金数码园3号楼10层10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