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兔头食品的制作工艺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兔头食品的制作工艺,包括宰杀去皮、清水浸泡、开水煮沸、内外清理、加料煮沸、晾晒、加料干炒等步骤,其中内外清理步骤是将兔子眼皮上的残留毛发剔除、并刮舌苔、清除口中的杂质,将支撑架塞进口中;所述加料煮沸过程包括重复进行沸水煮和速冻的过程。本发明所制作的兔头食品肉质酥烂、味道可口,适合工厂化大规模生产。 |
申请公布号 |
CN10561447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6.01 |
申请号 |
CN201410592153.X |
申请日期 |
2014.10.30 |
申请人 |
吕子玉 |
发明人 |
吕子玉 |
分类号 |
A23L1/312(2006.01)I |
主分类号 |
A23L1/312(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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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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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兔头食品的制作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活兔宰杀、放血、去皮以后,取去皮无耳的兔子头备用; (2)清水浸泡、开水煮沸; (3)将兔子眼皮上的残留毛发剔除、并刮舌苔、清除口中的杂质,将支撑架塞进口中; (4)加料煮沸在含有花椒、八角、香叶、白芷的沸水中煮1-2小时,然后立即取出放进20℃至30℃的冷冻箱中速冻1-2小时,从冷冻箱中取出兔头原料用微波炉化冻并沥净冻水后再次放进含有花椒、八角、香叶、白芷的沸水中煮,进入另一煮沸——冷冻循环,上述煮沸——冷冻循环重复3-5次; (5)最后一次煮沸后,跳过冷冻过程,直接进入晾晒步骤,即将加料煮沸后的兔头原料悬挂在通风背阴的地方晾晒5-10天; (6)加料干炒,将晾晒后的兔头原料,去除口中的支撑架,将色拉油在炒锅中加热至沸腾,再加入葱、姜、蒜和酱汤,将兔头原料放进炒锅中干炒10-20分钟。 |
地址 |
266300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中云办事处寺门首路5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