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应用于公交车的付款方法和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应用于公交车的付款方法和系统,应用于车载终端、智能终端和云平台之间,方法包括:智能终端与车载终端建立WIFI连接;当触发信息获取条件时,车载终端从相应的智能终端中获取当前位置信息和智能终端标识发送至云平台中;云平台判断该智能终端标识为首次记录还是二次记录,若为首次记录,则将该当前位置信息对应的站点信息记为起始站点信息;若为二次记录,则将该当前位置信息对应的站点信息记为结束站点信息,根据结束站点信息和起始站点信息计算费用,将费用发送至对应的智能终端中;智能终端通过网络完成支付。本发明实现公交费用的网络付款,满足方便快捷的支付要求,同时还能智能地实现站点的分段收费。 |
申请公布号 |
CN10563165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6.01 |
申请号 |
CN201511026888.7 |
申请日期 |
2015.12.30 |
申请人 |
深圳市点创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纪向阳 |
分类号 |
G06Q20/14(2012.01)I;G06Q20/32(2012.01)I |
主分类号 |
G06Q20/14(2012.01)I |
代理机构 |
广州市越秀区哲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8 |
代理人 |
李悦;张鹏 |
主权项 |
一种应用于公交车的付款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车载终端、智能终端和云平台之间,包括以下步骤:S1:智能终端接收用户的连接指令后与车载终端建立WIFI连接;S2:当触发信息获取条件时,车载终端向连接列表中信号强度最大的WIFI信号所对应的智能终端发送信息获取指令,以获取对应的智能终端中的当前位置信息和智能终端标识;S3:车载终端将自身的车载终端标识以及获取到的当前位置信息和智能终端标识发送到云平台;S4:云平台判断该智能终端标识相对于该车载终端标识的记录为首次记录还是二次记录,若为首次记录,则执行步骤S5,若为二次记录,则执行步骤S6;S5:云平台将该当前位置信息对应的站点信息记为起始站点信息,并根据该智能终端标识将起始站点信息发送至对应的智能终端;S6:云平台将该当前位置信息对应的站点信息记为结束站点信息,根据结束站点信息和首次记录所对应的起始站点信息计算出费用,并将费用和结束站点信息发送至与该智能终端标识对应的智能终端。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0101号丽湾商务公寓A-2318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