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超低温环境的钢筋的生产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超低温环境用钢筋的生产方法,涉及钢筋技术领域,该方法包括将钢坯送入加热炉中加热,加热温度为1120-1180℃,加热时间为30-60分钟;钢坯出炉后进行轧制,开轧温度为980-1020℃,终轧温度为800-860℃;轧后送冷床自然空冷至室温,上冷床温度为560-620℃;对冷却的钢筋进行淬火和回火处理,淬火温度为920-960℃,淬火保持时间为15-30分钟,回火温度为600-650℃,回火保持时间为40-80分钟;回火结束后自然空冷至室温。本发明解决了现有耐低温钢筋在-165℃以下的超低温环境的低温性能较低的问题。
申请公布号 CN10560330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5.25
申请号 CN201610036634.1 申请日期 2016.01.20
申请人 广西丛欣实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 王剑平;王雪峰
分类号 C22C38/08(2006.01)I;C22C38/14(2006.01)I;C22C38/12(2006.01)I;C22C38/16(2006.01)I;C22C38/02(2006.01)I;C22C38/04(2006.01)I;C22C38/06(2006.01)I;C21D8/08(2006.01)I 主分类号 C22C38/08(2006.01)I
代理机构 柳州市集智专利商标事务所 45102 代理人 韦永青;邓丹丹
主权项 一种超低温环境用钢筋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钢坯送入加热炉中加热,加热温度为1120‑1180℃,加热时间为30‑60分钟;钢坯出炉后进行轧制,开轧温度为980‑1020℃,终轧温度为800‑860℃;轧后送冷床自然空冷至室温,上冷床温度为560‑620℃;对冷却的钢筋进行淬火和回火处理,淬火温度为920‑960℃,淬火保持时间为15‑30分钟,回火温度为600‑650℃,回火保持时间为40‑80分钟;回火结束后自然空冷至室温;所述钢坯包括以下质量百分含量的化学成分:C0.04‑0.07%,Si0.18‑0.3%,Mn0.8‑1.5%,S≦0.005%、P≦0.008%,Ni5‑7.5%,Ti0.01‑0.03%,Nb0.01‑0.03%,Cu0.1‑0.25%,Al0.02‑0.04%,N0.003‑0.0066%,Ca0.001‑0.005%,其余为Fe及不可避免的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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