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毛发切割器具的刀片组及其用于它的制造方法
摘要 一种用于电动操作毛发切割器具(1)的刀片组(4)的固定刀片(10),包括:第一壁(20)与第二壁(30),每个壁都限定第一表面(22a,32a)、远离所述第一表面面向的第二表面(22b,32b),以及限定多个横向隔开的纵向延伸突出部(24,34)的横向延伸前边缘(23,33),其中第一壁与第二壁的第一表面至少在它们的前边缘(23,33)面向彼此,而沿着第一壁与第二壁的前边缘的面向突出部在它们尖端(26,36)处相互连接以限定多个大体上U状齿(12),并且第一壁与第二壁的第一表面限定横向延伸的引导槽(16)以使所述刀片组的可移动刀片(40)在它们之间。
申请公布号 CN104245253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5.25
申请号 CN201380018706.4 申请日期 2013.03.26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 发明人 M·B·斯特佩尔布罗克;J·范达伦
分类号 B26B19/06(2006.01)I 主分类号 B26B19/06(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代理人 王茂华;黄海鸣
主权项 一种用于电动操作毛发切割器具(1)的刀片组(4)的固定刀片(10),包括:第一壁(20)与第二壁(30),每个壁都限定第一表面(22a,32a)、背对所述第一表面的第二表面(22b,32b),以及横向延伸的前边缘(23,33),所述前边缘(23,33)限定多个横向间隔开的纵向延伸的突出部(24,34),其中所述第一壁与所述第二壁的所述第一表面至少在它们的前边缘(23,33)面向彼此,同时沿着所述第一壁与所述第二壁的所述前边缘的面向的突出部在它们尖端处(26,36)相互地连接以限定多个大体上U状齿(12),并且所述第一壁与所述第二壁的所述第一表面限定横向延伸的引导槽(16)以用于容纳在所述第一表面之间的所述刀片组的可移动刀片(4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壁(20)的所述突出部(24)具有小于所述第二壁(30)的所述突出部(34)的平均厚度(t<sub>2</sub>)的平均厚度(t<sub>1</sub>)。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