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人工饲养的驯鹿制成的肉罐头及其制备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人工饲养的驯鹿制成的肉罐头及其制备方法,属于食品加工技术领域。一种人工饲养的驯鹿制成的肉罐头,由以下按重量份配比的原料制成:驯鹿肉150-180份、精盐10-15份、玫瑰盐8-12份、味精18-20份、橄榄油30-50份、白砂糖8-12份、苹果醋40-60份、白芷12-15份、陈皮8-12份、豆蔻6-10份、党参5-10份、黄芪8-12份、峨参3-5份、石斛2-5份、天麻3-5份、白术2-6份。本发明的一种驯鹿肉罐头,制作方法简单,便于运输,其中驯鹿肉肉质软嫩,煮制时添加的中药可以使肉质味道更加鲜美,罐头中添加的中药液也可以进一步提升肉质的营养度,而且脂肪含量极少,非常具有营养和滋补功效。
申请公布号 CN10559483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5.25
申请号 CN201610046956.4 申请日期 2016.01.25
申请人 苗娥 发明人 苗娥
分类号 A23B4/00(2006.01)I;A23B4/005(2006.01)I;A23L13/00(2016.01)I;A23L13/40(2016.01)I;A23L33/105(2016.01)I 主分类号 A23B4/00(2006.01)I
代理机构 烟台双联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7225 代理人 吕静
主权项 一种人工饲养的驯鹿制成的肉罐头,其特征在于由以下按重量份配比的原料制成:驯鹿肉150‑180份、精盐10‑15份、玫瑰盐8‑12份、味精18‑20份、橄榄油30‑50份、白砂糖8‑12份、苹果醋40‑60份、白芷12‑15份、陈皮8‑12份、豆蔻6‑10份、党参5‑10份、黄芪8‑12份、峨参3‑5份、石斛2‑5份、天麻3‑5份、白术2‑6份、阿胶2‑6份、藏红花1‑4份、红莓20‑30份、桑葚8‑10份、山莓12‑20份、茅莓3‑8份、酸奶30‑80份。
地址 264000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世学路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