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灯笼草在修复重金属铅污染土壤中的应用 |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灯笼草在修复重金属铅污染土壤中的应用,其方法具体为在重金属铅污染土壤中种植灯笼草,待灯笼草成熟后进行收获,将灯笼草地上部分或者带地下部分的整株从重金属铅污染土壤中移走,对收获的灯笼草进行灰化处理,提取重金属铅,从而对重金属铅污染土壤进行修复。本发明具有费用低廉、可操作性强、不破坏土壤理化性质、不引起二次污染、能够高效修复被重金属铅污染的土壤等优点。 | ||
申请公布号 | CN103949465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5.25 |
申请号 | CN201410190012.5 | 申请日期 | 2014.05.07 |
申请人 | 湖南省林业科学院 | 发明人 | 童方平;李贵;刘振华;陈瑞 |
分类号 | B09C1/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B09C1/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南昌新天下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6115 | 代理人 | 谢德珍 |
主权项 | 灯笼草在修复重金属铅污染土壤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在重金属铅污染土壤中种植灯笼草,待灯笼草成熟后进行收获,将灯笼草地上部分或者带地下部分的整株从重金属铅污染土壤中移走,对收获的灯笼草进行灰化处理,提取重金属铅,从而对重金属铅污染土壤进行修复;所述灯笼草的株距保持在10cm~30cm的范围内;在所述灯笼草的生长过程中及时浇水,使土壤含水量保持在田间持水量的50%~90%;重金属铅污染土壤中铅浓度在200.0mg/kg~1600.0mg/kg时,灯笼草对重金属铅污染土壤具有较好的修复能力,并且灯笼草未表现出任何毒害现象,灯笼草的生物量也没有影响。 | ||
地址 | 410000 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6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