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具有醒酒功效的醋饮料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具有醒酒功效的醋饮料,是由以下组分组成的:醋1200~1500毫升,植物提取液800~1000毫升,葡萄糖20~30克,蜂蜜10~20克;所述植物提取液是由以下原料制成的:井口边草15~25份,淡竹叶15~25份,铁皮石斛25~35份,生姜25~35份,枳实5~15份,黄精15~25份,葛花5~15份,酸不溜15~25份,白豆蔻25~35份,车前草15~25份。本发明的具有醒酒功效的醋饮料是一种能加速降低血液中酒精含量,并能及时补充能量,提高血糖浓度,以及对胃部、肝部等具有保护作用的醒酒饮料,经多年使用,醒酒效果理想,一般30分钟左右即可见效,1小时内即可完全醒酒。 |
申请公布号 |
CN10558121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5.18 |
申请号 |
CN201610051554.3 |
申请日期 |
2016.01.26 |
申请人 |
济南大学 |
发明人 |
王茂山;王鸿凯;邓二杨;刘欢 |
分类号 |
A23L2/38(2006.01)I;A23L33/105(2016.01)I |
主分类号 |
A23L2/38(2006.01)I |
代理机构 |
济南誉丰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 37240 |
代理人 |
李茜 |
主权项 |
一种具有醒酒功效的醋饮料,其特征在于:是由以下组分组成的:醋1200~1500毫升,植物提取液800~1000毫升,葡萄糖20~30克,蜂蜜10~20克;所述植物提取液是由以下原料制成的:井口边草15~25份,淡竹叶15~25份,铁皮石斛25~35份,生姜25~35份,枳实5~15份,黄精15~25份,葛花5~15份,酸不溜15~25份,白豆蔻25~35份,车前草15~25份。 |
地址 |
250002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13号 |